杏壳净水用活性炭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杏壳净水用活性炭的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。 本标准适用于以杏壳为原料生产的无定型颗粒活性炭,用于水处理及饮用水的深度净化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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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
GB/T 12496.1 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 表观密度的测定GB/T 12496.2 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 粒度分布的测定GB/T 12496.3 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 灰分含量的测定GB/T 12496.4 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 水分含量的测定GB/T 12496.6 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 强度的测定GB/T 12496.7 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 pH值的测定GB/T 12496.8 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 碘吸附值的测定
GB/T 12496.10 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 亚甲基蓝吸附值的测定
GB/T 13803.4-1999 针剂用活性炭
3 技术要求
3.1 外观
黑色无定形颗粒。
3.2 气味
无臭无味。
3.3 质量指标
杏壳净水用活性炭质量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。
表 1 杏壳净水用活性炭质量指标
项目 |
指标 | |
一级品 | 二级品 | |
碘吸附值(mg/g),≥ | 900 | 800 |
亚甲基蓝吸附值 1(mL/0.1g),≥ | 7.0 | 6.0 |
(mg/g) ,≥ | (105) | (90) |
强度(%),≥ | 95 | 90 |
表观密度(g/mL) | 0.38-0.50 | |
粒度 2 |
9 90 1 |
|
2.00 mm 以上(%),≤ | ||
2.00 mm - 0.63 mm(%),≥ | ||
0.63 mm 以下(%),≤ | ||
水分(%),≤ | 10.0 | |
pH 值 | 6.0-9.0 | |
灰分(%),≤ | 5.0 | |
漂浮率(%),≤ | 5.0 |
4 试验方法
4.1 碘吸附值
按GB/T 12496.8规定进行。
4.2 亚甲基蓝吸附值
按GB/T 12496.10规定进行。
4.3 强度
按GB/T 12496.6规定进行。
4.4 表观密度
按GB/T 12496.1规定进行。
4.5 粒度
按GB/T 12496.2规定进行。
4.6 水分
按GB/T 12496.4规定进行。
4.7 pH 值
按GB/T 12496.7规定进行。
4.8 灰分
按GB/T 12496.3规定进行。
4.9 漂浮率
4.9.1 本标准所用水应符合 GB/T 6682 要求。
4.9.2 仪器、装置
4.9.2.1 分析天平,感量 0.0001 g。
4.9.2.2 烧杯,500 mL。
4.9.2.3 量筒,100 mL。
4.9.2.4 电热恒温干燥箱,0 ~ 300 ℃。
4.9.2.5 秒表。
4.9.2.6 0.18 mm 密网不锈钢勺。
4.9.3 取样
用四分法取样。
4.9.4 测定步骤
4.9.4.1 称取 20 g(称准至 0.1 mg)于温度(150±5)℃的电热恒温干燥箱干燥至恒重的试样于 500 mL 的烧杯中,加 200 mL 蒸馏水,在室温下用磁力搅拌器搅拌两次,每次搅拌 2 min,间隔 3 min,最后静置 10 min。
4.9.4.2 用带网眼的不锈钢勺取出漂浮在水面上的试样,移入预先干燥和恒重的称量皿内,置于温度
(150±5)℃的电热恒温干燥箱内,干燥至恒重。
4.9.5 测定结果的处理
按GB/T 12496.7规定进行。
4.8 灰分
按GB/T 12496.3规定进行。
4.9 漂浮率
4.9.1 本标准所用水应符合 GB/T 6682 要求。
4.9.2 仪器、装置
4.9.2.1 分析天平,感量 0.0001 g。
4.9.2.2 烧杯,500 mL。
4.9.2.3 量筒,100 mL。
4.9.2.4 电热恒温干燥箱,0 ~ 300 ℃。
4.9.2.5 秒表。
4.9.2.6 0.18 mm 密网不锈钢勺。
4.9.3 取样
用四分法取样。
4.9.4 测定步骤
4.9.4.1 称取 20 g(称准至 0.1 mg)于温度(150±5)℃的电热恒温干燥箱干燥至恒重的试样于 500 mL 的烧杯中,加 200 mL 蒸馏水,在室温下用磁力搅拌器搅拌两次,每次搅拌 2 min,间隔 3 min,最后静置 10 min。
4.9.4.2 用带网眼的不锈钢勺取出漂浮在水面上的试样,移入预先干燥和恒重的称量皿内,置于温度
(150±5)℃的电热恒温干燥箱内,干燥至恒重。
4.9.5 测定结果的处理
4.9.5.1 漂浮率按式(1)计算,以%表示。
式中:X——试样的漂浮率,%;
m2——干燥恒重的漂浮试样的质量,g;
m1——干燥恒重的原试样的质量,g。
X = m2 ´100
m1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Z)
式中:X——试样的漂浮率,%;
m2——干燥恒重的漂浮试样的质量,g;
m1——干燥恒重的原试样的质量,g。
X = m2 ´100

4.9.5.2 试样两份各测定一次,两份试样测定结果的允许误差不大于 5 %,结果以算术平均值表示, 保留小数点后 1 位数字。
5 检验规则
按GB/T 13803.4-1999第5章执行。
6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储存
按GB/T 13803.4-1999第6章执行。
文章标题:杏壳净水用活性炭工业净水国家执行标准_肯定得活性炭
内容出处:/tsbk/zxbz/7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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